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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调度楼七楼大屏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济宁市 更新时间:2018-4-27 浏览次数:9 关闭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调度楼七楼大屏升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名称:邹县发电厂调度楼七楼大屏升级项目 三、项目编号: HDZX20180426J01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邹县发电厂调度楼七楼会议室大屏升级项目。大屏建设:采购13块液晶拼接屏(1块备用)及拼接处理器采用前维护方式安装。大屏安装前,需对现有大屏进行拆除;大屏安装后,需按照会议室的整体装修风格,对大屏所在的整个墙面进行整体装修及控制室门改造。对现有调度楼会议室会议现有音频系统、视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录播系统以及虚拟化媒体发布系统进行统一规划整合,对机柜内设备、设施进行布局优化调整,达到使用简单、维护方便的要求。大屏输出软件开发:开发部署综合数据展示平台,能按招标方要求显示相应的综合数据内容,实现单屏显示、多屏显示、跨屏漫游等多种模式,数据内容包括生产实时数据参数和曲线滚动显示、泛参数预警数据展示、缺陷统计分析展示、调度会议工作安排执行情况展示等;展示方式可灵活配置,如分部门或分类别进行滚动展示(其中,FAM、PI、泛参数预警系统、运行规范化等系统的数据采集,还需要投标方进行各个系统的接口开发)。 会议室总电源改造:增加双电源线路和配电柜,实现双路自动切换电源。由生产调度楼楼一楼东、西两头的配电室的分别敷设一条专用动力电缆至七楼会议室,增加带有双电源切换装置配电柜(配电柜内配备施耐德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足够的漏电保护开关模块等),实现供电电源的双路自动切换。满足会议室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独立用电需要,并保留扩展用电需求。会议室内弱电系统改造:原有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系统、语音系统、网络系统等的综合布线升级改造。会议室会议桌改造:大屏安装完成后,根据现会议室布局情况,需对现有会议桌做中部进行部分切除(并进行切除后漆面、支撑等改造恢复),切除完成后,前部向后整体移动,满足会议室空间布局。会议室内所有会议系统整体控制和综合调试:项目实施要统筹考虑整体控制功能,要求简单、灵活,保持与现有调度会议诸系统的紧密融合。大屏建设完成后,利用集中控制器对会议室内所有系统(主要包括会议话筒等音频系统、视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录播系统以及虚拟化媒体发布系统)进行整体调试,制作会议室整体会议系统操作手册等运维技术文档。系统培训:项目完成后,进行至少一周的操作和运维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熟练掌握。7S标准施工: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执行招标方“精益7S”管理要求,做到施工规范,设备、设施和布线等规范合理有序、标识规范清晰。系统质量保证:对升级改造后的生产调度楼会议系统提供不低于5年的原厂质量保证;提供不低于三年的巡检服务(每年巡检不低于4次)提供终身技术支持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近3年内不低于3个拼接屏业绩使用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四)应答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五)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具有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 (六)具有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件开发和部署能力;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多媒体会议系统综合调试和综合布线能力; (十)具有拼接屏和控制器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和至少5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十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发生过向采购人行贿等廉洁问题。供应商在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供应商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无不良记录。 4.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供应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报名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邹县发电厂于 2018年 4月 27 日至2018年 5 月 2 日,每日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4 时 30分至17时 0 分(公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在邹县发电厂经营楼四楼招标管理中心受理报名和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2谈判文件费用缴纳凭证; 1.3报名手续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通过银行网点、网上银行等转账方式缴纳文件费用(不接受现金),缴款时需写清楚备注:“购买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可简写)”。请缴纳至以下账户: 指定帐户:邹县发电厂 开户银行:建行邹城市电力支行 银行帐号:37001688908050000598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邹县发电厂于2018年 5月8日 9 时 30 分谈判开始前在邹县发电厂经营楼四楼招标管理中心受理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 5月8日9时 30 分 地点:邹县发电厂经营楼四楼招标管理中心 九、谈判公告发布媒体 供应商参加项目报名应首先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客服中心,电话 010-62228787-666。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邹县发电厂 地址:邹城市唐村镇 联系人: 刘希伟 张兆先 联系电话:0537-5482260(17553756808) 0537-5482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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