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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土地调查采购需求公示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德州市 更新时间:2018-10-19 浏览次数:13 关闭 | |
齐河县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土地调查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实施背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乡村振兴战略等各项工作,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基本情况对齐河县第三次土地调查进行采购; 3、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 已论证。 4、预算安排本项目财政预算95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库标准》;《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相关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由招标人同中标人另行协商,交付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保修期执行国家现行规定。 6、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保修期执行国家现行规定。验收标准国家验收标准 7、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清单 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人员:黄绳、韩民、张怀君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0月19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0-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齐河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471号齐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赵孝勇 联系方式:0534-533682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联系人:段舒飞 联系方式:0531-88801000 附件:『需求方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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