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南村镇助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8/11/20 公告号:
项目名称: 平度市南村镇助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平度市南村镇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相关服务类-其他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400万元 工程造价: 24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总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
计划文号: 平发改字[2018]14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3201811169901
建设单位: 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39710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339710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光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工、姜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76428675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平度市南村镇助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内容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和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无
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4.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4.1.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1.2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4.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以下条件:
4.2.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2.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B证);
4.2.3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4.2.4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5.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6.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6.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
6.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 青岛市)(http://ggzy.qingdao.gov.cn/)、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http://www.pingdu.gov.cn/n3318/n3578/index.html)上发布。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平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http://www.pingdu.gov.cn/n3318/n3578/index.html)网上自行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3.本项目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12月14日09时30分前到平度市北京路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9室开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