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关公告〔2019〕1号-济南海关关于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海关稽(核)查工作遴选的公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信用评估机构、专业化验和鉴定机构、协助海关核销管理的机构或协会以及其他具备会计、税务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9-3-12 浏览次数:24 关闭 |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济南海关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海关稽(核)查的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济南海关现面向社会遴选中介机构进入海关中介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济南海关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稽(核)查工作,是指海关在开展稽(核)查工作中,根据工作需要,由海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专业信用评估机构、专业化验和鉴定机构、协助海关核销管理的机构或协会以及其他具备会计、税务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审计、评估、鉴定等,并为海关提供处理依据的工作。 二、申请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应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一)依法成立三年以上; (二)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三)近三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三、申请进入备选库的社会中介机构评审流程: (一)提出申请。 有意参与济南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协助稽(核)查工作的中介机构按要求将相关申请资料提交至济南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以下简称“企管处”)。 (二)现场评审。 企管处成立评审小组,参评中介机构采取PPT、多媒体等形式按顺序逐一在现场向评审小组介绍业务开展、工作业绩、亮点工作、价格竞争力和接受海关委托协助稽(核)查工作等情况,介绍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三)综合审定。 济南海关企管处负责组织对本次提出申请的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定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拟进入备选库的中介名单。 (四)公布名单。 济南海关将通过门户网站(jinan.customs.gov.cn)公布进入备选库的名单。 四、申请所需资料:提出申请的中介机构需提供以下签章确认材料(所有材料需要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文末电子邮箱)。 (一)书面申请书; (二)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业务资质、经营、纳税等情况; (三)营业执照、章程等复印件; (四)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中介机构近二年执业守法记录等书面材料或年审意见; (六)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日-3月17日。 现场评审时间:2019年3月26日。 现场评审地点:为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12号济南海关办公区。 六、受理申请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12号济南南海关办公区206室 邮政编码:250003 联系电话:0531-68696197 电子邮箱:miaoqinggang@customs.gov.cn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或只报送材料未参加现场评审的中介机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评资格。 八、其他未明确事宜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山东运营中心联系电话:(免长途费) 0531-82397489
13685321419 业务咨询QQ:373387742 495360336 华中招标网旗下网站:河南招标信息网 山东招标采购网 湖北招标网 陕西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2006-2008 山东招标采购网 山东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9025071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89号 山东招标采购网 郑州恒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