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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工程招标 | |||||||||||||||||||||||||||||||||||||||||||||||||||||||||||||||||||||||||||||||||||||||||||||||||||||||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威海 更新时间:2019-3-19 浏览次数:2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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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建设招采网 劳务分包 劳务招标公告 查看 砌体工程招标 公告日期 2019-03-18 截止日期 2019-03-21 联系人 刘俊云 联系电话 13326317208 招标要求 工期 1.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包括麦收、雨季施工等影响因素,包括短时停水停电(一周内累计小于8小时); 1.工程承包人制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其绝对工期】作为控制与考核劳务分包人工期的合同有效附件,一旦确定,劳务分包人须完全地执行。 2.若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中途退场或施工中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该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只结算和支付已施工完毕的工程量的80%。 3.劳务分包人如不能按照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完成工程内容时,项目部有权从市场上高价(但不得高于本合同价格的2倍)雇佣劳务队伍,其超出本合同价位的差价全部由劳务分包人负责承担,并在结算中予以扣除。若总工期拖延(除建设单位原因或承包人材料供应不及时)每拖延一天罚结算总值0.5%。 4.开工时间19年3月20日,完工时间19年4月18日,共计30天,含施工准备、样板砌筑等所有工作时间。 5.每延迟1天,单体全部砌筑工程量扣除2元/m³ 质量 6.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qb qwj/ⅲ jz.04-2014《建筑施工工艺工序质量控制标准》、工程承包人“双十标准”等有关质量要求标准,本工程砌体质量除应达到国家规定 合格 等级外,验收必须达到工程承包人《2017年优质优价管理规定》中砌体及二次结构评定 二等 等级,即填充墙及二次结构实测实量合格点率达到95%~97%、观感评价为90~94分。 安全文明施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劳务分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于进场施工前进行统一的施工安全培训,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劳务分包人必须向施工现场内施工员工发放工程需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 4.劳务分包人必须向施工现场内施工员工发放工程需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6.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工程承包人制定的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并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若劳务分包人施工内容给自己员工或他人造成工伤或人身损害伤害的,除向当事人赔偿相应损失外,还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本合同下劳务分包合同额5%的违约金。 7.施工现场劳务分包人负责施工的内容日常必须达到“省级示范文明小区”要求,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工费用由劳务公司承担,如劳务公司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项目部两次督促通知劳务分包人仍不按要求整改,项目部有权自主找劳务队伍收拾现场(每个零工240元/工日,出工多少项目部有权不通知劳务分包人),其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劳务月结算中扣除; 8.材料使用完后,必须按项目部现场规划要求堆放,成方成垛,必须保证每天作业面工完料尽场地清,保证专业加工区的整洁,否则项目部有权安排项目部零工收拾,零工单价240元/工日,使用零工数量有权不通知分包方,直接从结算中扣除; 9.若在工程施工期间在总包单位分公司安全设备检查中被评为前2名的,每月给予1000元的奖励,被评为四名以后的每月处以500元的罚款,若被评为后3名的每月处以1000元的罚款。在总包单位总公司安全设备检查中被评为前2名的,当月给予2000元的奖励,被评为四名以后的每月处以500元的罚款,若被评为后3名的当月处以5000元的罚款。 10.因劳务分包人违反有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说明 1、劳务分包人每月必须向工程承包人提供员工名单和考勤表,考勤表人员必须与电子考勤相对应,劳务分包人必须给每一位进场的员工办理工资卡,并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有员工本人签字摁手印的工资发放表,工程承包人负责核实劳务分包人提交的工资发放表,并且做到与工程实体的工作成果相对应,核实完成后工程承包人每月根据劳务分包人上报的员工工资表给每位员工发放工资。 2、劳务分包人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必须办理保险。 3、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劳务分包人必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分包队伍进场前提供所有进场工人劳动合同,并由承包人安全员核实现场实际作业工人人数,工伤保险为135元/人/月(此项费用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人如不购买职工工伤保险则该月将不予结算不予付款,凡劳务公司人员,无施工员签字的工单考勤记录,或无门禁电脑考勤记录,或者无工伤单险(商业保险)缴纳凭证的,出现工伤或拖欠工资情况的,工程承包人概不负责。且现场发生的所有安全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与工程承包人无关。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必须购买商业保险,否则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医疗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先行垫付,保险报销后退回劳务分包人,差额由劳务分包人负担,出现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劳务分包人负责支付。 5、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每月15-20日)将当月(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经承包人组织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质检、技术、分包负责人及分包班组长参加)并按照《劳务分包优质优价管理规定》2017版评定结果及本合同关于优质优价的约定开具正式分包结算。开具结算前由承包人施工员确认施工部位及工程内容,并填写分包工程结算审核表,由承包人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签字。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分包人原因出现的项目部罚款及个别需要承包人维修等所用零工在月分包结算中一并扣除。 6、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 ⑴在发包人按与工程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完全支付工程承包人工程款的前提下,工程承包人每月按照应付劳务分包人工程款的80%支付劳务费; ⑵主体通过验收后3个月内,承包人付款至应付劳务分包人劳务费的85%; ⑶劳务分包人工程款的15%抵房或抵物;如双方无法对抵顶的房屋和物资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本合同顶房顶物条款无法履行,需要改为现金方式履行的,乙方同意在原合同单价基础上下浮50%,即支付金额=原合同结算金额×50%。 7、劳务分包人必须于每月20日前,向工程承包人提供当月所有结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如劳务分包人不能全额提供指定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格,工程承包人有权停止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全部款项。如果乙方提供假发票或不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将对乙方进行发票金额的双倍罚款以抵补甲方损失,并要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 8、按照总包单位集团公司细部做法及威海市质检站下发的质量控制要点所要求的做法所增加的劳务费用由劳务分包方承担。 9、劳务公司从工地向外工地调动劳动力必须征得项目经理的同意方可调出人员,否则项目部有权对其罚款2000元~10000元,如因项目部原因造成的窝工项目部承担窝工损失费用。 10、劳务分包人的土建施工和安装施工必须密切配合,如因劳务分包人的原因配合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1、分包人不得以某月进度款不到位的原因而撤走本工程的施工人员,从而造成工期的延误,若出现此现象所造成的一切工期损失和工地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并从分包人的结算中予以扣除; 12、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税务登记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由分公司统一处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所发生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如劳务分包人为未办理工伤保险,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工伤事故所需要的费用与威建四公司及所在项目部无关,由劳务队伍负责人全部承担。 招标公告明细
履约阶段
该公告只有劳务分包商可以报价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第四建筑分公司明湖路学校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威海 详细地址 位于威海市环翠区,西邻永康路,东邻湖滨路。 服务热线:0631-5273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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