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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山东省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15 关闭 |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山东省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项目,预算金额为21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0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1-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机关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联系人:王倩雯 联系方式:0531-6622667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惠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崂山海尔路180大荣中心A座805室 联系人:李芷君 于京岑 联系方式:0531-88953181 山东省 2020 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回头看”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惠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 2020 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 看”项目 编制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 一、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及采购方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 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现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等提出的全覆盖任务目标,牢牢守住排污许可管理质量的生命线,助力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服务《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印发了《2020 年固定污染源 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重点检查排污登记和特殊情 形类别判定的准确性,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排污登记表完整性抽查。 本项目为山东省 2020 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项目, 共 1 个包,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具体内容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1)登记管理类中的降级管理问题。依据排污登记表中的生产工艺、产品 产能等信息,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检 查是否属于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类,及时将疑似降级管理的排污单位名单 移交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核实、纠正。 我省登记企业 21.47 万家,根据登记管理降级判别指南判定清理整顿 33 个行业和 2020 年发证登记 91 个行业是否存在降级管理。 (2)特殊情形标记类的降级管理问题。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清理整顿系 统中特殊情形标记类别的不同,筛选出备注内容不规范、判定类别有误的 排污单位,及时移交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核实、纠正。 清理整顿系统中,我省共有固定源基础信息清单 28.8 万余条,特殊情 形类企业 5.5 万余条。根据认定方法和原则,对无实体企业类、永久关闭 类、正在建设类、非固定源、禁止核发类、线下 6 种特殊情形的认定判定 是否正确。其中,永久关闭类、正在建设类、禁止核发类——位于禁止建 设区域、禁止核发类——产业政策淘汰类 4 种情形中判定为疑似的,现场 判定是否存在问题。 (3)排污许可证及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质量检查。省级生态部门对 2020 年 1 月 10 日后核发的重点管理类排污许可证及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照 5% 的比例开展规范性、完整性抽查。 济南、济宁、聊城、淄博、德州、滨州、菏泽和黄河流域,选取 1 个 典型行业,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数量,开展靶向检查。 截至目前,我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 28468 张,限期整改通知书 2100 张。 其中,重点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分别为 4577 张、538 张。 按照 5%的原则,选取 1 个典型行业提高抽查比例至 8%,则需审核 245 张许 可证、27 张限期整改通知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需从平台管理端下载排 污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官方技术规范、国家污染物 排放标准电子版。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下载地方排放标准电子版。排污许可 证重点检查是否遗漏主要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是否错误、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标准是否错误、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否错误、废气污染 因子是否遗漏、废水污染因子是否遗漏、许可排放量是否错误、废气治理 可行技术填报是否错误、废水治理可行技术填报是否错误、执行报告要求 是否遗漏、台账记录要求是否遗漏、自行监测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12 项内容。 根据国家方案,对重点管理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规范性、完整性核查。 重点检查问题类型与整改要求是否一致、整改时限是否合理、污染物排放 表是否填写、排放限值是否错误、是否提出自行监测要求 5 个方面。 (4)排污登记表质量检查。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导出 排污登记表信息,解析形成“一省一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面筛查关键 信息缺失、有效信息不完整等质量问题,将排污登记问题清单移交市级生 态环境部门,指导督促排污单位修改完善。我省登记企业 21.47 万家,需 根据生态环境部提供的“一省一单”开展排污登记表的质量检查。 2020 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时间紧,工作量大,专 业技术性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2020 年固定污染 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210 万元,拟申请预采购。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本项目及采购单位任务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所提供的服务均应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按照项目任务要求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 强制采购等) 本采购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 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如 下: 节能环保产品: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 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给予{6%×(节能环保产品合 计报价/总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当前页复 印件或政府部门公布的网站截屏。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 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 承认; (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 政策,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6%的扣除。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完成时限:2020 年 11 月底前完成排污登记表和特殊情形类分类准确 性的判定,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排污登记表合规性检查。 交付地点: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地点:山东省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照项目任务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要达到的绩效目标 (1)资料分析。按照登记管理降级问题判别指南,对 21.47 万家登记企业 表判定是否存在降级管理。按照特殊情形类检查方法,对 5.5 万余条特殊 情形类企业判定标记是否正确。按照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通知书)、排污 登记质量合规性检查方法,判定 245 张许可证、27 张限期整改通知书、21.47 万家登记企业表是否合规。 成果产出:山东省 21.47 万家登记管理类中疑似降级管理企业清单、5.5 万家特殊情形类中疑似存在分类错误的企业清单、245 张重点管理排污许 可证检查和问题清单、27 家限期整改通知书检查清单和问题清单、21.47 万家企业排污登记表企业问题清单。 (2)现场核实。对疑似降级管理和分类处置有误的清单随机抽样,开展现 场核实。 成果产出:形成现场抽样核查具体情况报告。 (3)综合评估。综合资料分析、现场抽样核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成果产出:山东省登记管理类降级管理企业清单、特殊情形类存在分类错 误的企业清单、2020 年度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及整改通知书核查报告。 9.项目验收方式及标准 (1)供应商提出验收建议。 (2)总量处成立验收小组(3 人以上单数),组长由处长担任。 (3)对项目进行验收。制定验收方案及验收通知单。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和 标准、磋商文件对项目的技术规定和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承诺情况、合同 明确约定的要求等,制定具体详细的项目验收方案,验收通知单发供应商。 验收小组根据事先拟定的验收工作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按照磋商文 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出 具验收意见并形成验收报告。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 员及供应商签字。 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任务要求执行。 11.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本磋商文 件要求的提供货物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供 应商;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7)向采购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9)本项目不接受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2.付款进度 项目预算总计 210 万元,签订合同后,支付 60%的预付款;项目验收 通过后,支付 40%的尾款。 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技术要求参数未标明或暗示特定的供应商,未含有倾 向、排斥潜在供应商或排他性条款及内容,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可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20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 请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 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 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联系人:王倩雯 电话:0531-66226673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3377 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惠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芷君 于京岑 电话(传真):0531-88953181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海路 219 号华创观礼中心 A 座 302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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