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公共住宅隐患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6-8-27 浏览次数:       关闭 | 打印

 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共住宅隐患电梯安全评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9月2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采购人名称 青岛市市北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陈春业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芙蓉路5号 电 话 0532-58716769
采购项目名称 市北区公共住宅隐患电梯安全评估项目(项目编号:SDSITC-12160908)
预算金额 40万元 公示期限 自2016年8月 29日起至2016年9月2日止
采购项目内容 对市北区100台公共住宅隐患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拟采购的
标的说明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规定,从事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评估机构)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或型式试验资质。从事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评估人员应有三年以上与电梯相关检验检测或三年以上电梯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安全评估机构应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应由二名(含)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组成。评估小组组长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电梯检验师(含)以上资格。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是青岛市唯一一家取得电梯检验检测资质并一直是从事青岛地区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唯一的机构,对在用电梯的安全性能比较熟知,也是青岛地区符合《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规定的唯一电梯安全评估的机构。经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原则同意,建议由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承办该项目并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拟定的唯一
供应商名称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5号
专家1论证意见 因目前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是青岛市唯一一家取得电梯检验检测资质并一直从事青岛地区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唯一机构,对使用电梯的安全性能比较熟知,也是青岛地区符合《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规定的唯一电梯安全评估的机构。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1姓名 李军华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青岛纺联齐意纺织有限公司 
专家2论证意见 由于电梯安全事故在全国频发,死人、伤人的事故较多,所以有一家第三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非常有必要,为了人员安全有必要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是青岛市唯一一家取得电梯检验检测资质并一直是从事青岛地区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唯一的机构。他们对在用电梯的安全性能比较熟知,所以同意单一来源采购,对安全也是一个利好。
论证意见: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2姓名  孙式辉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青岛高园建设有限公司
专家3论证意见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是青岛市唯一一家取得电梯检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本市的电梯结构和安全性能比较熟悉。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为单一来源服务单位符合相关规定,且能够满足服务要求。
专家3姓名  殷积德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自来水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306室) 联系人 甄印
联系电话 0532-85668629
财政部门
名称及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80号) 联系电话 0532-858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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