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档案整理及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类别:采购信息-政府采购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8-8-21 浏览次数:       关闭 | 打印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档案整理及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档案整理及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PEDZ2018-086#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一个包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档案整理及档案管理信息化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相关资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中包含计算机档案服务相关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磋商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8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3.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磋商文件。 注: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售价:工本费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4日8时30分至2018年9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1986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306室 联系人:隋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33337 十、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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